2007年8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乔迁放礼炮 毁房当被告
陈志威 金丛

  瑞安市法院不久前受理了一起巨额索赔案,乔迁新居的七位业主因燃放礼炮惹上了官司。
  去年1月25日凌晨,瑞安市风荷苑25幢1单元901室发生火灾,烧损280平方米复式套房,并致房内两人受伤。经消防部门认定,火灾是由燃放礼炮所致。而当时,有倪某等七户搬家燃放烟花。今年5月,原告提起诉讼,要求倪某等七位业主和小区物管公司赔偿其人身损失86976元和财产损失1393900元。经法院做了大量工作,引导各方换位思考,日前,原告与小区物管公司签署了协议,由物管公司补偿原告10万元并免收物管费,原告撤回诉状,案件得以解决。